
訪客 | 公司 | 地域 | 訪問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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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馬小剛 | 注冊資本 | 30萬人民幣 | 成立日期 | 2009-12-08 |
執業狀態 | 正常 | 律所人數 | 13 | 電話 | 0911-231**** |
工商注冊號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31610000687957318H |
組織形式 | - | 稅務登記號 | 31610000687957318H | 執業許可證號 | 610602687957318 |
信用等級 | - | 營業期限 | - | 發證日期 | - |
主管機關 | - | 批準日期 | - | ||
地址 | 延安市新區民投金融小鎮A棟2層附近公司 | ||||
業務特長 | - | ||||
律所簡介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于2009年3月經陜西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我所現有13名律師,
業務范圍:法律服務。 ... 更多 |
序號 | 律師 | 執業機構 | 執業證號 | 執業年限 | 專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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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199910508359 | 20 | - | ||
2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0120250665 | 18 | - | ||
3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0310685826 | 16 | - | ||
4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0810285800 | 11 | - | ||
5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1010314428 | 9 | - | ||
6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1110625660 | 8 | - | ||
7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1310372666 | 6 | - | ||
8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1410180135 | 5 | - | ||
9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1610130436 | 3 | - | ||
10 |
| 陜西北望律師事務所 | 16106201610725712 | 3 | - |
序號 | 客戶名稱 | 客戶法定代表人 | 注冊資本 | 成立日期 | 經營狀態 | 操作 | ||||
---|---|---|---|---|---|---|---|---|---|---|
1 |
|
| - | 1989-06-15 | 開業 | 詳情 | ||||
2 |
|
| 2000萬人民幣 | 2005-01-13 | 存續 | 詳情 | ||||
3 |
|
| - | 2003-11-24 | 在業 | 詳情 | ||||
4 |
|
| - | 1996-08-23 | 在業 | 詳情 | ||||
5 |
|
| - | 2005-07-05 | 在業 | 詳情 | ||||
6 |
|
| - | 2005-04-18 | 開業 | 詳情 | ||||
7 |
|
| - | 2005-05-19 | 存續 | 詳情 | ||||
8 |
|
| 1000萬 | 1989-07-15 | 在業 | 詳情 | ||||
9 |
|
| - | 1998-03-05 | 在業 | 詳情 | ||||
10 |
|
| 0.000000萬 | 1994-08-11 | 在業 | 詳情 |
序號 | 發布日期 | 案號 | 案件類型 | 案件名稱 | 案件身份 | 裁判結果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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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3-23 | (2018)陜0629民初826號 | 民事案件 | 田忠文與姚琳,周芳民,趙飛等股權轉讓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部分支持原告-田忠文 不承擔責任被告-姚琳 不承擔責任被告-周芳民 不承擔責任被告-曹仲亮 部分支持被告-趙飛 | 一、被告趙飛給付原告田忠文股權本金400萬元;
二、駁回原告田忠文的其它訴訟請求;
三、駁回對被告姚琳、曹仲亮、周芳民的訴訟請求。
以上給付款項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8000元,保全費20520元,由被告趙飛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2 | 2022-03-18 | (2021)陜0626民初1757號 | 民事案件 | 黃某鋒、溫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 部分支持原告-黃某鋒 部分支持被告-溫某 部分支持被告-李某良 部分支持被告-陜西偉華集團運輸服務有限公司 | 一、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米脂支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198000元(醫療費18000元、誤工費10000元、殘疾賠償金15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000元);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賠償112959.03元,共計310959.03元。已墊付18000元,下余292959.03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二、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市分公司在交強險無責險限額內賠償原告黃某鋒19800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三、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吳起縣支公司在車上人員責任險限額內賠償原告黃某鋒112959.03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四、由被告溫某賠償原告黃某鋒鑒定費1140元。鑒于被告溫某已向原告黃某鋒已墊付5000元,相互抵消后再由黃某鋒領取保險理賠款時返還被告溫某3860元。
五、駁回原告黃某鋒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7686元,減半收取3843元,由被告溫某負擔1921.5元,由原告黃某鋒負擔1921.5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3 | 2022-03-18 | (2021)陜0626民初1757號 | 民事案件 | 黃某鋒、溫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 部分支持原告-黃某鋒 部分支持被告-溫某 部分支持被告-李某良 部分支持被告-陜西偉華集團運輸服務有限公司 | 一、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米脂支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198000元(醫療費18000元、誤工費10000元、殘疾賠償金15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000元);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賠償112959.03元,共計310959.03元。已墊付18000元,下余292959.03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二、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市分公司在交強險無責險限額內賠償原告黃某鋒19800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三、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吳起縣支公司在車上人員責任險限額內賠償原告黃某鋒112959.03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四、由被告溫某賠償原告黃某鋒鑒定費1140元。鑒于被告溫某已向原告黃某鋒已墊付5000元,相互抵消后再由黃某鋒領取保險理賠款時返還被告溫某3860元。
五、駁回原告黃某鋒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7686元,減半收取3843元,由被告溫某負擔1921.5元,由原告黃某鋒負擔1921.5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4 | 2022-03-18 | (2021)陜0626民初1688號 | 民事案件 | 劉某華、朱某飛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 部分支持原告-劉某華 部分支持被告-高某新 部分支持被告-朱某飛 | 一、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吳起支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劉某華198480元(醫療費18000元、誤工費10000元、殘疾賠償金15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000元、配鏡費480元);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賠償899485.2元,共計1097965.2元。已墊付104006.29元,下余993958.91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二、由原告劉某華領取保險理賠款時返還被告吳起縣高原出租汽車有限公司10000元,返還被告高某新36000元。
三、由被告朱某飛賠償原告劉某華鑒定費3000元。鑒于被告朱某飛已向原告劉某華墊付3000元,相互抵消。
四、駁回原告劉某華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3279.59元,減半收取6639.8元,由被告朱某飛負擔,被告高某新與被告吳起縣高原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5 | 2022-03-16 | (2021)陜0622民初1898號 | 民事案件 | 白鳳連、白宇杰、白德廣等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市分公司,李軍慶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部分支持原告-白鳳連 部分支持原告-白某甲 部分支持原告-胡紅梅 部分支持原告-白德廣 部分支持被告-李軍慶 | 一、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市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30日內一次性賠償原告胡紅梅等四人各項經濟損失1027351.2元;
二、駁回原告胡紅梅、白某甲、白德廣、白鳳連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4046.16元,減半收取7023.08元,由被告李軍慶負擔,由被告林州開元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負連帶責任。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6 | 2022-03-14 | (2022)陜0602民初765號 | 民事案件 | 延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XX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 原告撤訴被告-張X 原告撤訴被告-王XX 原告撤訴被告-井XX | 準許原告延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2876元,原告已預交,減半收取計1438元,實際由原告承擔。 ... 更多 | 詳情 |
7 | 2022-03-14 | (2022)陜0602民初742號 | 民事案件 | 延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XX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 原告撤訴被告-馬XX | 準許原告延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4486元,原告已預交,減半收取計2243元,實際由原告承擔。 ... 更多 | 詳情 |
8 | 2022-03-07 | (2021)陜0602民初5201號 | 民事案件 |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高XX等追償權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 對方被駁回被告-楊XX 對方被駁回被告-高XX | 駁回原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226元,原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已預交,實際不予交納。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9 | 2022-03-02 | (2018)陜0602民初4371號 | 民事案件 | 高戰峰、馬瑞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 勝訴原告-高戰峰 敗訴被告-馬瑞 | 由被告馬瑞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高戰峰賠償財產損失及經營損失和鑒定費,合計89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379元,原告已預交,減半收取,實際由被告馬瑞承擔1189.5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10 | 2022-02-28 | (2021)陜0625民初1237號 | 民事案件 | 志丹縣創新電力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支公司保險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支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在每人醫療費用責任限額賠償原告志丹縣創新電力安裝有限責任公司199900元、在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賠償原告志丹縣創新電力安裝有限責任公司100萬元,共計1,199,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6100元,減半收取計3050元、律師代理費24000元,合計27050元,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支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更多 | 詳情 |
序號 | 發布日期 | 標題 | 省份地區 | 招標類型 | 采購人 | 供應商 | 中標金額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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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3-15 | 法律服務機構選聘框架協議采購項目成交公示 | 陜西省 | 中標 | - | - | - | 詳情 |
2 | 2020-10-15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公開征集合作律師事務所(二次)中標候選人公示 | 陜西省 | 中標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 | 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 | - |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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